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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市事业单位:法律常识之共同犯罪

北京华图 | 2020-02-2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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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名称:共同犯罪

  1.定义: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构成要件:

主体条件:二人以上(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主观条件:共同故意犯罪
客体条件:侵害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共谋)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主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胁从犯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教唆犯 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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