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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22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0人资格复审

北京华图 | 2022-03-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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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才能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遇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应聘人员届时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或北京市公安局批准的《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区级相关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8)本人手写签字的《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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