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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 村民甲欠村民乙两万元钱,村民乙欠村民丙两万元钱,乙丙之间就乙对甲的债权转让事项达成了一致,但没有通知甲。关于乙丙之间债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甲不履行债务,则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如果甲不履行债务,则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 如果甲不履行债务,则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乙丙之间债权转让有效
2.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 )以( )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30日 书面
B. 30日 口头
C. 60日 书面
D. 60日 口头
3.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形式不包括( )
A. 警告
B. 记过
C. 罚款
D. 撤职
4.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 三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二
5. 201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26条规定,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其中高级法官分为( )
A. 三级
B. 四级
C. 五级
D. 六级
6. 201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了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的若干条件,下列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条件是( )
A. 年满二十三岁
B.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C. 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
D.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小张在凯跃超市购买了价值300元的精装礼盒装大米,回家后小张发现该大米内外包装均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小张与超市沟通要求超市对其进行赔偿。沟通未果后,小张对超市提起仲裁,后来仲裁庭裁决:凯跃超市退还货款并进行( )赔偿。
A. 二倍
B. 五倍
C. 十倍
D. 八倍
8. 依据《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C.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D. 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9. 按照《证券法》规定,( )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A.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 证券交易所
C. 证券业协会
D. 中国人民银行
10. 甲乙丙丁是粮食行业的四家经营者,有下列( )情形,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A. 乙丙丁的市场份额达到四分之三
B. 甲乙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
C. 甲乙丙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二
D. 甲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
11. 2016年11月16日刘某正式入职甲科技公司,2017年2月16日刘某经过3个月试用期,转为甲科技公司正式员工,2017年11月2日刘某欲离职跳槽至另一公司,则刘某需提前( )书面通知甲科技公司。
A. 3日
B. 10个工作日
C. 30个工作日
D. 30日
12. 劳动者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因甲公司的过错,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 甲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即可解除合同
C. 甲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 甲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13. 陈某就职于甲公司,其工资为5千元,但甲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陈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甲公司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陈某每月支付( )的工资。
A. . 5千元
B. . 2万元
C. . 1万元
D. . 5万元
14. 下列情形中,甲、乙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是( )
A. 甲(公司)雇佣在校中学生乙为公司实习生
B. 甲(自然人)雇佣乙(自然人)为自家保姆
C. 甲(公司)雇佣乙(自然人)为公司文秘
D. 甲(公司)将保洁工作发包给乙(自然人)
15. 下列情形构成工伤的是( )
A. 甲在上班时间因私人原因与同事乙起争执被打伤
B. 甲受公司指派参加某技术交流年会,期间在所住酒店洗澡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
C. 甲在出差期间与同事相约吃饭,去往饭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D. 甲在上班途中因闯红灯和逆行被正常驾驶的大货车撞伤
16. 《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是( )
A. 甲公司正值施工期的一项建设工程
B. 乙公司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
C. 丙公司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构配件
D. 丁公司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的设备
17. 甲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近日公司对甲的工作表现十分不满,下列情形里公司不可以解除与甲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是( )
A. 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 甲上班迟到一次
C. 甲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D. 甲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18. 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在维权过程中,贾应该明确( )
A. 必须经过协商这个程序
B. 必须经过调解这个程序
C. 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
D.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 某私立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条规定:“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条款的效力为( )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20. 甲在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4S店交付的车还未开走即出现发动机漏油情况。甲提出换车或者退车,4S店只同意修理发动机,双方对此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可以解除合同
B. 车辆已交付,甲无权退车
C. 甲应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D. 甲应先选择包修,其次是包换
【单选答案解析】
1. A【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因此如果甲不履行债务,乙应当承担责任。A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乙丙之间债权转让并未通知债务人甲,故该转让对甲无效。D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 A【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3. C【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法。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由此可见,公务员的处分形式不包括罚款。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4. B【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5. B【解析】本题考查《法官法》。根据《法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可见,高级法官分为四个级别。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6. A【解析】本题考查《检察官法》。根据《检察官法》第十二条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七)初任检察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A项年满二十三岁不是担任检察官的必备条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7. C【解析】本题考查《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可见,凯跃超市应支付十倍的赔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8. C【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9. A【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0. A【解析】本题考查《反垄断法》。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见,乙丙丁的市场份额达到四分之三,可以推定乙丙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1. D【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刘某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科技公司。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12. B【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见,A、C、D选项中,劳动者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3. C【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甲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陈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陈某每月支付两倍即一万元的工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14. C【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间,而劳动关系一般建立在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自然人之间。
A项,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勤工助学或实习的,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B项,甲是自然人,并非用人单位。甲乙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C项,甲公司雇佣乙为公司文秘,即用人单位与自然人成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D项,甲公司不是用人单位,甲与乙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15. B【解析】本题考查《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A项,甲因私人原因与乙争执被打伤,并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伤,不属于工伤;
B项,甲受公司指派参加某技术交流年会,在酒店受伤,属于在外工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应属于工伤。
C项,与同事吃饭不属于工作期间,不属于工伤;
D项,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甲自己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认定为工伤。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6. A【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质量法》。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BCD项均属于受《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适用《产品质量法》,不当选。A项甲公司正值施工期的一项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7. B【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ACD项属于可解除情形,排除。甲上班迟到一次不属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8. C【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在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19. A【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私立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的医疗协议中,其免责条款排除了病人一方的权利,免除自己的责任,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0. A【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故C项说法错误,举证责任应由经营者即4S店承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故BD选项说法错误,A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