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校地处北京望京、河北固安,一校两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287亩,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教学机构,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国际影响力50强”“产教融合50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100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职业院校服务全民学习”首批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等。
学校现有教职工482人,其中专任教师278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29人,占比46.4%。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级教学创新团队4个;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轻工技术能手2人;北京市长城学者2人,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人,北京市高校名师6人,北京市职教名师4人,以及北京市级专业带头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等称号者50余人次。
2024年,京津冀三地教育部门依托学校固安校区,联合成立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协同平台,聚合京津冀三地优质产教资源要素,以教育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作为园区依托建设单位,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己任,牵头开展职普融通本科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开启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新篇章,并着力将园区打造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标杆工程、教育强国建设精品工程、现代职教改革示范工程,在新时代首都职教改革中当好探路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为满足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职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其中,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条件,同时要求2025年8月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关于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其他条件
1.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员应聘: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2:00(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应聘人员须分别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以excel格式发至邮箱zhaopin@biem.edu.cn,邮件主题以及应聘申请表的命名格式须为:“用人部门名称+应聘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命名为“佐证材料”,以PDF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试、试讲/复试、面试、学校审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选择相应岗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0的比例(不足1:10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试讲/复试人员。
(四)试讲/复试
通过初试人员参加试讲或复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参加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参加复试。依据试讲/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考察组对通过试讲或复试环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依据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将结果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学校审议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各岗位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人事处统筹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养、工作实绩、道德品质、遵规守纪情况等内容。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人事处将聘用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规定:入职后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四年。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七、纪律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于2025年8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并配合完成体检、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办理,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校官网(www.biem.edu.cn)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八、联系方式
关于招聘岗位情况咨询请与具体用人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电子邮箱:zhaopin@biem.edu.cn。联系电话:84171213,推荐通过邮件方式咨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5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人事处所有。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热忱期待您的加入!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5年3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