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被确定为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现代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农业农村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星创天地首批授牌建设单位、北京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和北京高校“引智帮扶”联盟理事长单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4人,其中专任教师岗30人、专职辅导员岗4人,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无社保缴纳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进京落户要求,须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无社保缴纳记录,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关于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
博士后人员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结出站手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社会人员
待业或者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三、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心理条件符合教育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及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接受跨校区工作。
7.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科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名称相同、代码不一致,或专业学科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学校结合所学课程(需提供成绩单)、研究方向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有从事学生(学历教育)管理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须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或院系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新闻传播、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岗位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行为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24:00。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确保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需同时完成以下三个步骤方视为报名成功:一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二是填写《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签字;三是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rscsz@bvca.edu.cn,各项报名材料整理提交要求见《应聘材料发送邮件须知》(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审查。2025年4月2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发送至个人邮箱。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可参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答辩或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底,具体时间、地点随准考证发送至个人邮箱,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试讲、答辩及面试
组织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试讲内容由学校提前指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和专业技术(实操)基本能力,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试讲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试讲和答辩、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六)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
(七)准入审查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准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身体检查
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
五、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和不如实说明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因个人放弃、考核、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招聘过程的各阶段将以学校网站、邮箱、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非京生源毕业生录取人数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数为准。
教师岗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01089909087
辅导员岗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沈老师 01089909136
报名邮箱:rscsz@bvca.edu.cn
本公告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应聘材料发送邮件须知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