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东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北京户籍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及档案关系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