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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晋升:你必须了解的4个条例!

北京华图 | 2020-05-1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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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军队文职的晋升制度,很多小伙伴还是不太清楚。为了让大家更快速的了解相关内容,北京华图特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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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文职的晋升年限又是如何规定的?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现等级岗位任职的最低年限:

  (1)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一般应当逐级晋升。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

  新《条例》第34条规定: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应当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且在规定最低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下的,1年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新《条例》第35条规定: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现等级岗位任职的最低年限:

  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

  新《条例》第36条规定: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一般应当逐级晋升。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文职人员岗位等级的降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新《条例》第37条规定:

  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调整,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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