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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6-01-0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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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1.本次资格复审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开展。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至16:30。

  3.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考生可乘坐公交车或地铁9、14号线在七里庄站下车。请考生经安检通道进入办公区,按照指示牌指引进入办公楼主楼一层大厅。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材料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序):

  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须本人亲笔签字)。

  2.公务员报名表、公务员笔试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

  4.本人户籍本首页、本人页彩色扫描件,可印在一张。

  5.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彩色扫描件(个人基本信息项须填写完整)。

  6.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和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7.报考法官助理岗考生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须提供司法部网站下载的成绩合格证明彩色打印件。

  8.京外院校非北京生源考生须提交:京外普通高校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所获奖励证书或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9.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0.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参军入伍或退伍证明。

  11.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证明材料。

  三、考生如有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须在承诺书(附件1)中明确。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笔试成绩合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亲笔签名后,以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ftfyks@163.com。

  咨询电话:010-83827773。

  附件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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