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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146人公告

未知 | 2025-09-0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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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4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说明

  (一)灭火救援岗位106名

  (二)执勤车辆驾驶岗位40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报考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之间,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年9月9日以后出生);

  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须持有A1、A2或B2 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实际驾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8日之间;

  (五)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各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及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开除的不得报考具体岗位人数、岗位说明、资格条件、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详见附件《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7日17时。本次招录采用二维码扫码报名,各岗位人员分别扫码进行报名,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材料上传或未按要求格式上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时,请做好应聘意向岗位选择,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让必须一致。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

  (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招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考核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现场核验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资格初审通过后,小程序将生成报名表,须下载并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持A1、A2、B2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提供机动车辆驾驶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7.部队退役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提交2025年9月1日之后申请的个人征信报告1份

  9.提交一个月内(2025年8月9日之后)有效期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的体检报告原件;

  10.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即报名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本人、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相关函调扫描件以小程序内通知形式一并下发);

  11.相关特长等级或资质证书(有相关特长的人员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12.年龄放宽报名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均需纸质版加盖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现场工作人员,确保材料清晰(彩色为宜)、信息准确真实,未按要求填报或缺失材料的,现场审核不予通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录考核

  招录考核具体安排,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参考人员及有关要求以“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为准。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等。

  (一)体能测试。按照《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人员是否具备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能力。技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注:心理测试结果仅用于判定招录对象是否适合从事消防员工作,不作为医学判定结果,不做任何他用。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且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骨折、骨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不符合体检相关要求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同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人员录用

  (一)成绩核算。灭火救援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x30%+技能成绩x40%+面试成绩x30%。

  (二)公示录用。综合成绩分岗位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分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未录用的考核合格人员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补录资格有效期为2个月,超过2个月未收到补录通知或自动放弃的,补录资格失效。拟录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入职培训。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一般为3个月,具体人员和相关工作安排,届时以相关通知为准。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2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六、特别提示

  (一)此次招录,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信息发布以“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招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请应录者本人切勿听信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承诺的“内部关系、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切莫上当受骗,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如有可疑情况可拨打报名电话咨询。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录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入职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查阅招录有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六)执勤车辆驾驶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额度调整补充至灭火救援岗位招录额度。

  (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对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八)应聘者身体存在伤病情况下,使用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完成入职流程的,在后期体格复检中被发现与入职前提交的体检报告检查结果差异较大或不符的;在执勤、训练、备防或任务中被发现身体条件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所有责任。

  (九)报名咨询电话:(010)-8974643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20,下午14:30-17:00。

  附件:

  1.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

  2.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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