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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20人公告

未知 | 2025-05-2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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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承担海淀区域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满足海淀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确保消防救援队伍的战斗力,经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1.招录战斗员岗位80名,驾驶员岗位40名。具体招录情况扫码查看附件1。

  2.其中任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空额时,空额将自动调剂到另一岗位。

  02、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和调动;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岗位基本要求。

  (1)报考战斗员岗位: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龄18周岁-28周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解放军或武警退役士兵,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

  (2)报考驾驶员岗位: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取得B2以上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含试用期),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及消防救援车辆驾驶操作工作;年龄20周岁-35周岁。

  6.个人形象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骨折、韧带断裂等)。

  7.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本人和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③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

  ⑤被原单位辞退的;

  ⑥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邪教分子的;

  ⑦患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⑧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岗位工作的。

  9.参与本次招录工作的申请者,应确保自身身体无明显伤疤、烟疤、纹身等影响个人形象的瑕疵,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已参加入职培训的,取消培训资格并予以辞退。同时,对于患有隐性疾病或曾接受手术治疗者,亦需慎重考虑自身状况,以确保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10.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名。

  03、薪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2.薪资。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3个月(集中培训3个月。注:培训期间全封闭、培训后安排补休);试用期间税后工资每月5000元,转正后月度综合收入10000-13000元(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考核成绩等进行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

  3.福利待遇

  (1)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2)按标准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规定享受一次带薪年休假。遇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重大勤务、重大灾害事故抢救等影响休假的,事后适时安排补休。

  (5)队站设有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工作岗位,逐级晋升,岗位津贴200-1000元。

  (6)按照《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暂行规定》享受年终绩效。

  04、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截止时间:5月20日起至5月28日18时。

  2.本次招聘采用二维码扫码报名,战斗员和驾驶员岗位人员分别扫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请关注小程序内通知,仅通过公众号内公告和小程序内下发通知的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将现场复核、体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一并通过小程序内通知下发。

  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录。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2份(扫上文二维码查看并下载附件3,须采用电脑填写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照片须扫描至报名表相应位置,有兵役史的详细填写兵役信息,紧急联系人必须填写,家庭成员须写明父母、爱人的联系方式);

  2.本人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1张);

  4.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彩色复印件1张;

  5.有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需携带驾驶证彩色复印件1张;

  6.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伍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彩色复印件1张;

  7.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即报名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函调扫描件以小程序内通知形式一并下发);

  8.提交一个月内有效期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的体检报告原件;(初审通过后,即可按上述要求体检);

  9.需参考放宽条件或具有其他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的彩色复印件;

  10.本人征信1个月内的征信报告;

  11.以上复印件确保清晰,信息准确,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05、应聘考核

  (一)体技能测试

  1.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为各岗位共同科目,满分10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立定跳远,2分钟俯卧撑,100米跑。体能测试内容标准如下:

  3.技能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须参加驾驶员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如下:(详见附件2:驾驶员技能考核细则,扫上文二维码查看)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技能测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2.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语言方面障碍的直接取消资格,面试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

  (四)体检

  试用期期间,支队将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体检复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注:有遗传性疾病的,有纹身的,旧伤隐疾等问题的将按照报名材料作假予以辞退。)

  (五)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由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标准。(注:以上五项考核中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即本次考核招录考核不通过。)

  (六)成绩计算:

  ①战斗员岗位:综合得分=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驾驶员岗位:综合得分=体能测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30%

  06、人员聘用

  1.拟聘用公示。结合体、技能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要进行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人员聘用情况以公众号和小程序内公示为准。

  (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试用期内将进行统一封闭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同时,拟按照招录计划数30%的数量分类确定待补录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海淀支队公众号和报名小程序进行公示,补录人员有效期2个月。)

  2.聘用。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3.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4.签订合同。应聘合格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

  5.分配工作。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分配至本辖区内各消防救援队站、小型消防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轮休制,月休8天,24小时驻勤。

  07、特别提醒

  1.此次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中作弊的、违反支队统一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在招录过程中,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请应聘者自行前往报名,防止上当受骗。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支队公众号和小程序的形式通知、公示,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咨询电话:010-8255661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7.报道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168号,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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