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等在京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北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京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时间
2025年7月14日(周一)至7月17日(周四)9:00-17:00。
(二)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D岛202-205窗口。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北京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在北京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补正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司法局。
(三)已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应将全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交回。
(四)申请材料已齐全或已补正全部材料的上批次资格申请人,可以携带北京市司法局原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补正材料,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提交申请材料,无需网上预约。
(五)证书发放事宜将根据司法部规定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400 818 8800(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