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公安部大数据中心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安部大数据中心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科研能力评价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人员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确认及放弃面试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2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abdsjzxzl@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参加(放弃)公安部大数据中心XX岗位面试”〔如“张**+110101****+参加(放弃)公安部大数据中心大数据研发岗(二)面试”〕。
2、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于6月26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abdsjzxzl@163.com邮箱。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30日上午10:00。地点为公安部大数据中心(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博兴二路5号智能安保产业基地办公区,东门集合、统一进入)。
请考生对照报考岗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
2、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有公派留学〔单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高等院校校际交流项目选派〕经历的,需提供学校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具的证明材料。
4、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5、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入党时间)。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资格复审当天同时组织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测评结果仅做个性评价参考。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6月30日下午15:30,地点为公安部大数据中心(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博兴二路5号智能安保产业基地办公区,东门集合、统一进入)。
(二)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能力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为20分钟。
专业能力答辩分为2个环节:一是考生个人介绍、毕业论文或代表性成果(技术)介绍,不超过10分钟;二是考生回答面试考官组提出的3个问题,不超过10分钟。
考生参加面试时,可向面试考官组(7人)提供毕业论文或代表性成果(技术)介绍的纸质材料。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报到。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5:10以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
按照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作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科研能力评价、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面试等,注意行程安全。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8:30—17:00)拨打咨询电话:010-66272037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公安部大数据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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