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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昌平区企事业单位招录就业见习人员80人公告(第二批)

昌平区 | 2025-06-1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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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63号)及《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昌就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昌平区第二批招录就业见习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见习单位包括昌平区财政局等12个事业单位、北京泰时康达科技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共计47个岗位,计划招录见习人员80人,岗位具体要求见《2025年度第二批昌平区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见习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就业见习人员招录面向: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或2024年),参加见习时无个人或单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即可,之前缴纳过社会保险、社保系统已经中断保险(减员)或暂停缴纳可以报考。

  2、具有北京市户籍的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

  3、具有北京市户籍的16至24岁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三、见习关系说明

  (一)见习时间:1至12个月。

  (二)见习补贴:见习人员享受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20元(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区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合计每人每月见习补贴3470元,超过部分由单位自行负担,见习补贴按月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给见习人员本人。

  (三)其他说明: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起止时间含盖完整见习起止期限)。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咨询方式

  见习岗位、报名信息请咨询《见习岗位汇总表》内各见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北京市、昌平区就业见习政策请咨询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89740442。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电子版(邮件以“个人姓名+报名单位+报名岗位”方式命名)、本人毕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个人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单位邮箱(见附件),个人简历需注明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因未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不到本人,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见习单位进行报名人员身份、信息筛查,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则进入考察面谈等阶段。

  (四)面谈及签约

  见习人员招录为双向选择,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愿即进入签约流程,签订见习协议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后,至见习单位进行见习工作。

  注:本次公告为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录公告,有就业见习意愿且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因各种原因没有达成见习关系的人员可持续关注后续批次招录就业见习人员相关公告,等待后续批次见习岗位发布。

  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昌平区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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