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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教委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师范类定向生10人公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2025-06-1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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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师范类定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10个,计划招聘教师10人。

  二、招聘对象

  首都师范大学为大兴区定向培养的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计划的2025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其中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须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定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7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将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qjwrsk@bjdx.gov.cn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三方协议。

  (4)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5)个人简历。

  (6)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3)。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或未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请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x.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后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于未被报考单位录取的定向生,由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调剂到其他同类别空缺岗位进行资格审核、考核。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资格审核等任何公开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规违纪、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执行。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及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等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或名次存在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六)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应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81296774。

  请广大应聘人员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

  1.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定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3.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1.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定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3.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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