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5年度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执行。
按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新参加工作的相应专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不再初次认定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考试及评审。由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可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等申报相应职称,在原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考试工作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者,通过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级别及科目
1.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等4个级别,各级别考生均参加1门专业科目考试。
2.本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共设置卫生科研(初级师、中级)、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初级师、中级)、心电学技术(初级师)三个专业,各级别均参加1门专业科目考试。考生通过专业科目考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经评审通过即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 | 科目 |
卫生科研(初级师) | 卫生科研(初级) |
卫生科研(中级) | 卫生科研(中级) |
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初级师) | 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初级) |
放射卫生防护技术(中级) | 放射卫生防护技术(中级) |
心电学技术(初级师) | 心电学技术(初级) |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1.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等;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均参考医学院大学相关教材。
以上具体考试范围请参考《考试大纲》(可在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
2.考试方式为人机对话,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时间安排
1.考试报名:2025年4月14-25日
2.资格审核: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委审核:2025年4月28日-5月12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2025年5月13-30日。
3.考试时间和地点: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2025年7月5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为2025年7月5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管理
1.卫生管理专业考试通过者,考试成绩3年有效,并作为申报相应级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2.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者,考试成绩2年有效,并作为申报相应级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3.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均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六)考务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具体报名考试、答辩评审工作等事宜由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三、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认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对于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单位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网站(www.bjwsrc.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并确保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网上上报。
四、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3366909、8336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