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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中心聘用制人员招聘1人公告

未知 | 2025-03-0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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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业务岗。

  (二)招聘数量:聘用制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找招聘岗位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一)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与管理、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三)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

  (四)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其他条件: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岗位职责

  (一)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咨询工作;

  (二)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科研项目研究;

  (四)面向行业、地方、企业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服务;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的要求,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发送至我单位指定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3月12日24时。

  (二)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按照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聘用制职工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聘用制职工同等水平确定,具体可面谈。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入职后发现,随时解聘。

  八、联系方式

  徐辉丽,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咨询电话:010-82261042,简历请发送:xuhl@ncse.ac.cn

  附件: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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