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学校现设有体育与健康学部、人文社科学部、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体育工程学部4个学部,体育与健康学部下设教育学院、心理学院等7个学院;人文社科学部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等7个学院;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下设竞技体育学院、中国足球运动学院等8个学院(校);体育工程学部下设体育工程学院(中国体育大数据中心)。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校、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中国奥林匹克学院设在学校。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3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学校学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体育学一级学科及所辖全部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和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体育学科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第五轮表现优异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新闻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心理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全国首个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教育部运动与体质健康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与身体机能恢复重点实验室等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有国内唯一一家获得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认可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北京兴奋剂检测实验室;有1个国家体育科普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哲社科基地、2个国家体育总局科研基地、1个体育科学学会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中国体育战略研究院等4个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高端智库。图书馆藏书139余万册。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加强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为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新型体育人才。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优秀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干部,为中国体育事业、高等教育事业和奥林匹克运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曾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由国际奥委会授予的“体育与社会责任奖”。学校3任校长钟师统、马启伟、金季春分别荣获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运动银质奖章”、“体育运动学习和研究奖”和“体育与教育奖”。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致力于打造人才高地,为有志于体育报国的天下英才提供优质发展空间和舞台,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携手事业发展,为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招聘岗位及学科领域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发展需要,相关岗位主要招聘运动训练理论创新与实践、运动促进健康的理论与实践、新时代体育教育发展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体育文化传承与传播、体育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担任相关学科专任教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要求
1.战略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学术水平的资深专家学者。年龄要求按国家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把握。
2.领军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力、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优秀团队领导能力的知名专家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奖项获得者以及奥运会冠军主教练及其他同层次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不限,但需从事招聘岗位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卓越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不限,但需从事招聘岗位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三类人才共计引进不超过10人。
三、招聘方式
由学校自主组织招聘,根据报名及人员情况,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主要程序包括: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收到报名人员资料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进入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考核。学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情况,定期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通讯评审和面谈考察。通讯评审和面谈考察同意人数均超过评审人数三分之二者,将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接受体检和综合考察。
体检。拟考察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综合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档案审查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考察等。
公示。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北京体育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代表性论著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bsuRC@bs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
六、报名须知
(一)本公告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
(二)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回国时间应不超过两年或即将回国,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落户有关政策要求,并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引进人选,学校将按规定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要求。学校及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其他单位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引进人才岗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开展,便于报名人员咨询招聘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现将咨询、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10-62989539
监督电话:010-62989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