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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未知 | 2025-01-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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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

  二、资格复审方式

  现场审查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我院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四、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考试报名表

  3.笔试成绩通知书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

  6.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

  7.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证明)

  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司法部(局)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

  9.对于京外普通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

  10.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照片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

  12.《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或下午14:15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南门停车场外(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集合参加资格复审。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对于资格复审暂不能提供的材料,请填写《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予以说明,最迟于体检、考察结束前提供。

  联系人: 陈 震

  联系电话:010-59891729

  附件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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