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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教委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安排公告(二)

未知 | 2025-01-0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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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本次面试针对报考招聘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详见《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二)》(附件1)。

  二、面试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各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详见《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安排(二)》(附件2),考生具体签到时间及面试要求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确定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本次各招聘单位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作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拟聘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临时身份证等附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成绩作零分处理。在面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名称、父母或相关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等有导向性的信息。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并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五)如因特殊情况招聘工作有所调整,将以用人单位统一通知为准,区教委及用人单位将确保提前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621565(常老师)

  咨询时间:

  8:30—11:00,13:00—17:00(工作日)

  附件:1.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二)

  2.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安排(二)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1: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二)

  附件2: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安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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