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人。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4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妇幼健康工作。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十)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12月26号下午17:00。
2.报名方法:请填写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4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附件3《个人业绩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hrzp@ncwchnhc.org.cn。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PDF扫描件: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6)本人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实际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
在中心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应聘登记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电话:中心人事处010-68791297。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4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4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docx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