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总工会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0:00。
二、报到地点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总机关办公楼2016办公室)。
三、携带材料
(一)基本材料。
所有人员报到时均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背面注上姓名)。
2.居民身份证。
3.党员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全国总工会机关党委”)。
4.工会会员持工会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全国总工会机关工会”)。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有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申请卡》(单位存档联)。
(二)根据身份类别需携带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需迁移户口的:北京高校毕业生持常住人口登记卡,外地高校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有不一致者,须持有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
2.社会在职人员。
(1)行政介绍信(由单位或档案存放地出具,抬头写“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工资介绍信(由单位或档案存放地出具。如由档案存放地出具的,另需由所在单位出具止薪证明,抬头写“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3)外地户口人员,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口的,还需持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4)社会保险缴纳起始和终止时间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5)公积金缴存起始和终止时间证明(公积金中心出具)。
(6)是否参加过单位分房和领取过住房补贴的证明(原单位出具)。
(7)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在多个单位有工作经历的,需由相关单位分别出具上述(4)—(7)项所列材料。
四、其他
(一)报到时上述材料要齐全、真实。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录用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到人员须与所在学校或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
(三)全国总工会机关提供集体宿舍,报到后按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如有其他问题,可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机关干部处联系。
联系电话:68592049、68592027。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