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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及各项测试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 | 2023-03-2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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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定于近期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评和体检,为确保各项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京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结合前期资格复审和调剂的情况,确定本次面试人员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7:30前到达指定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12:30前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我局采取划定面试合格线的方式,确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后自行查询。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日期和时间参加面试,不得调换时间。上午7:30(下午12:30)进行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组及顺序。

  2.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3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放弃声明(见附件3,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

  4.面试期间,考生务必遵守面试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二、心理测试

  (一)考生范围

  待面试结束并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后,我局将按照各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参加后续测试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其中防暴处突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测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面试结束后网上公示。

  (二)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证(报考单位发放)、签字笔、2B铅笔、橡皮、100元测试费。

  三、体能测评

  (一)考生范围

  同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二)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用水,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证按时参加测试。

  2.考生本人在体能测评当天如有身体不适,请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的决定,考生要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相关规定栏目中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北京市公安局特警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

  四、体检

  (一)考生范围

  同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二)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相关规定栏目中的《录警体检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2.体检标准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生如有任意一项测试未参加即视为放弃。此外,为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测试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我局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步交叉进行。各项测试完成后统一公布测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录工作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予以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1: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面试地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3: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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