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9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硕士研究生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35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一)请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提交到应聘单位邮箱(岗位需求信息表中各单位网上报名邮箱)。
(二)关于公开招聘具体流程,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的招聘公告执行。
(三)报名咨询电话:具体事项请咨询各应聘单位(岗位需求信息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应聘单位将尽快与您联系。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