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年-2025年)》文件精神,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4个事业单位,拟招聘62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报考普通教师岗位要求:北京户口岗位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户口不限岗位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京生源毕业生。
报考乡村特岗教师岗位要求: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注:2021年应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范围:包含2019年和2020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年龄计算方式:40岁及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0岁及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24岁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三)学历及其他条件。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与房山教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首师大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相应学位;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要求:本科学历的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北京市非京生源引进落户条件。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要求符合北京市人才进京落户条件。
3.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其他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8日9:30-9月29日16:00前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fsrsks.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9月30日15: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的考生请个人登录(注册)“钉钉”软件,并用“钉钉”软件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按照要求填写考核确认单,于9月30日17:00前完成考核确认。
注意:在房山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审核通过且用“钉钉”软件完成考核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报名成功。
后续各项招聘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视疫情情况房山区教委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未按期打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知识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通过网络平台线上组织,三者一体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业务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分100分,60分合格。依据综合知识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比例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择优录用,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调剂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本人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生需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需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2021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提交个人简历,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7.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8.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综合考核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依综合考核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
⑷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⑸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⑻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钉钉考核确认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
附件:
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汇总表
2.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确认“钉钉二维码”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