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和《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35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或具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3.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不限。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专业对口,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6.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25日至9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地址见附件2)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名多个岗位者取消本次应聘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需使用同一身份证件。
2.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档案在京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本人教师资格证;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3. 资格初审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安排
(一)教学课程试讲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试讲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学科和岗位确定教学课程试讲内容,试讲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教学课程试讲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
按照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如放弃面试,可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二)考核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师德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教学课程试讲和考核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教学课程试讲成绩70%+考核面试成绩3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考察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问题,停止其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可以办理报到手续,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八、其他规定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提示。
各招聘单位咨询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