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怀柔区教委定于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组织笔试。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安全,怀柔区教委将参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高考标准组织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人员、内容
1.参加笔试人员:报考设置笔试环节岗位初审通过考生。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打印准考证
自2021年7月7日(星期三)9:00开始,考生可登陆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本人信息。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下午2:00—4:00。
2.笔试地点:怀柔区第二小学(怀柔区湖光小区14号)。外来车辆不得驶入校内,校外停车位紧张,请考生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预留好时间。
四、考生须携带物品
1.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在7月3日及以后为有效)或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14天证明(接种第二针日期在6月26日及以前为有效)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交后将不予退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可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中“健康服务预约查询”功能,将核酸检测或疫苗接种详情提前截图或导出后单面打印在A4纸上。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或驾驶证、临时身份证等附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
3.考试所需的文具,本次笔试无需填涂机读卡,不必携带2B铅笔、橡皮。
五、笔试流程
(一)考试前核酸检测
1.截至7月10日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14天考生,无须进行核酸检测,打印疫苗接种详情证明即可。
2.未接种新冠疫苗或截至7月10日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未满14天考生,须在考试前自行前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日期须在考试前7日内(即7月3日星期六及以后)。
(二)考试前1天自查
考试前1天(7月9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考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者须主动联系区教委说明情况,区教委将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医护人员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安排至备用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必紧张!
(三)考试当天入场
考试当日(7月10日星期六)下午1:00开始,考生可以进入校园,在校门口须使用北京健康宝进行扫码登记、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或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准考证、身份证后经体温检测进入。
为确保快速通行,请考生提前在校门外调整好微信或支付宝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或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准考证、身份证等。考生在校园内相互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聊天。门口体温检测异常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笔试,考生不必紧张!
考生进入校门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个人物品暂存至存包处,严禁带入考场。
考生存包后须核验身份证、准考证、上交核酸检测报告(或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按照要求进行手消后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直至考试结束。
(四)特殊人员安排
北京健康宝状态异常或有发热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须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原则上1:50开始进校门,进入考点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直接进入备用考场,并将考试无关物品单独存放至备用考场教室门口外,2:20开始考试,4:20考试结束。
六、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若未接种新冠疫苗或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未满14天,须在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未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14天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打印准考证短信通知。
(三)参加笔试前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附件),了解北京健康宝查询方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即日起至笔试前,非必要情况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京、出国、出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如身体不适或有其他特殊状况,可采取漏出口鼻等方式灵活应对,切不要因配戴口罩问题影响考试。
(五)考生如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个人信息或未按防控要求执行且不听劝阻改正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笔试资格,成绩按0分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及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草稿纸、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即视为违纪、取消笔试资格,成绩按0分处理。
(七)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区教委人事科电话:010-69621035(许老师)
附件:考场规则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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