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招考信息

首页 > 北京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2021年昌平区人民法院招录公务员线上资格复审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2021-01-27 16:14

收藏

ȡ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鉴于疫情原因,资格复审无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采取线上审核方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

  3、网上打印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4、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最初报考北京市公务员时的报名表,表上有六位的报名序号);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 ;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法官助理岗位);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8、学信网打印本人所取得的所有学籍学历信息;

  9、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10、双外生需要提供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无证书的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

  11、京外院校毕业的北京生源考生,应当提供户口本或户口卡。

  1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外,如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可提供扫描件。

  13、个人简历。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供(个人简历可以是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1。该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后拍照或扫描,同其他复审材料一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若部分复审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考生需在承诺书中明确,并提供保证书,确保符合招录条件。

  3、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将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请所有考生于2021年1月28日17:00前将所有复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要求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将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未尽事宜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80122080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