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考试内容由各地方招聘简章要求所定,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学科专业知识( 考什么专业就看什么专业)两门科目分别为12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笔试
第一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 、教育法规 、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这种情况最为普遍。
第二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 文史 法律 数学 政治 时事等综合知识。注:教育理论知识又叫教育综合知识、教综。
第三种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