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温饱温饱,北方入冬,才知道温在饱的前面不无道理”。正在入冬的北方城市,要守住卧室、起居室及卫生间不低于18℃的供暖标准,同时直面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温暖过冬的美好向往。
室内温度计,是一部变迁史。北方冬季供暖标准温度,从≥16℃提高至≥18℃,是最近十来年的事。直至新中国成立,我国九成以上人口采暖依靠柴火、秸秆、干牛粪等。1949年中国煤炭产量才3000万吨,全部拿来给全国人民烧饭,只够用一个月。随着大规模工业化,我国煤炭产量一路攀升,普通中国人终于用上了煤。最近30年,我国一直是世界第一大产煤国。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蜂窝煤取代煤球、低硫煤取代散煤。新世纪以来,煤铺逐步退出城市,“煤改气”“煤改电”从城市到乡村大规模推进。冬天更温暖了,也更洁净了。
全球同纬度地区,我国是冬季最冷的国家之一。由于青藏高原挡住印度洋气流,我国冬季冷空气大多从北冰洋形成,经过西伯利亚加强后以寒潮形式侵入,我国冬季气温明显低于同纬度地区:东北比同纬度低14-18℃,黄河中下游低10-14℃,长江中下游低8℃,就连华南沿海地区也低5℃左右。漠河1月平均气温低至-30.9℃,同纬度的利物浦在4℃以上。三九严冬,解决亿万中国人过冬取暖问题,新中国做到了,而且一定能做得越来越好。
柴不如煤、煤不如气。随着火红的煤炉成为几代人的温暖记忆,新时代人民群众也就有了比≥18℃更高、更多的要求。从城市供暖收费改革到人居分散的农村采暖现代化,从“看纬度”改成“看温度”的南方采暖问题,到老城区供暖管网改造问题,直到酷寒地区冬季标准室温能不能≥20℃等等,每至入冬供暖问题都会“槽点”频现。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槽点”是对办法的呼唤。人民群众严冬“不挨冻”,有对高质量供暖的向往,内在于高质量发展要求。
大国取暖,头绪万千。我国北方集中供暖体系是按计划经济模式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市场经济转型,新时代又增加了节能减排刚性要求。室内要温暖、室外要蓝天,以顶层设计推动基层实践,多年呼吁的供暖立法时机已经成熟。丹麦1979年通过第一部《供热法案》,石油危机后德国推出第一部《节能法》和《保温条例》,俄罗斯2010年实施《供热法》等,世界采暖大国经验表明依法供热的迫切性和有效性。供暖保障既是民生又是国计,要通过立法,明确政府权力与责任、企业权益与责任、个体权利与义务,统筹效率与公平,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为困难家庭提供采暖保障,供暖时间、供暖标准、供暖界线等问题都可以在实践中依法、有序解决。
暖气片就是全面小康的一支温度计。冬天的城市,冬天的乡村,都应当温暖、洁净而舒适。我们希望为此而自豪:冬日的中国,暖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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