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首页 >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2018下半年朝阳区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公告

朝阳区人保局 | 2018-11-28 17:42

收藏

ȡ

  按照朝阳区2018年下半年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安排,朝阳区将统一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本次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含),各招考职位以1:3的比例,在通过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各招考单位将电话通知须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招考单位及公告要求的时间,携带相应材料准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朝阳宾馆502会议室

  朝阳宾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庄金台西路8号

  三、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北京市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网站(www.cpt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须持加盖单位(应为集体户口户主单位)公章的户主本页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此表)打印件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查询有效期须至2019年1月)打印件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凡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位网查询打印件),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如为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对于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及国(境)外学历学位在线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结果打印页。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条第6款第(1)项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本条第6款第(2)项所述材料。

  7、《考生诚信承诺书》。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将依据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发布的《朝阳区2018年下半年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朝阳区2018年下半年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招考简章》及其他有关招录规定的各项条件及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区2018年下半年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资格、资质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

  3、逾期未按要求到场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4、考生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审查材料按单位通知要求准时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材料审查。

  5、本次招考面试拟于12月12日至13日进行,有关面试公告将在北京朝阳区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http://www.bjchy.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6、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工作有关政策执行。

  7、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审查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8、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均取消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附件:

  1.《朝阳区2018年下半年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此名单非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考生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考生诚信承诺书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