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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京人事考试网 | 2018-09-1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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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部门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督查、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党群、人事、纪检和外事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中心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核算和收支管理;负责资金管理;参与中心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心资产财务管理。

  (三)统计处。拟订全国卫生健康部门统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调查制度和指标体系;承担综合统计、生命统计与医改监测;审核业务统计数据;负责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咨询服务与统计人员培训。

  (四)调查评价处。组织开展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和监测;参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领域的调查评估、绩效评价和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卫生统计调查和信息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世界卫生组织卫生信息与信息学合作中心秘书处日常工作。

  (五)信息技术处。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并推动实施;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及信息系统产品测评与推广;负责卫生信息产品安全测评;承担委属委管医院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

  (六)信息标准处。拟订国家卫生信息标准体系规划、制度与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信息标准开发、应用推广、标准实施测试与评价;承担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和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卫生信息标准网建设与维护;负责联络国际信息标准组织。

  (七)电子政务处。负责国家医疗健康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国家医疗健康数据交换枢纽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委机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与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等信息系统建设、运维与管理;承担相关信息安全与保密技术工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北京市户口,留学回国人员和出站博士后应符合办理京内落户的政策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文档管理及人力资源岗

  (1)医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踏实认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执行力、条理性强;

  (3)能比较熟练地使用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和学习能力;

  (5)具有北京市户口。

  2.卫生统计与数据分析岗

  (1)统计学或卫生管理、卫生经济、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外语能力及写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知识,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医学背景及相关经验者优先。

  3.数据分析岗

  (1)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认真细致;

  (4)较强的协调和交流能力;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英语基础好、具有经济学基础、中共党员优先。

  4.信息技术应用岗

  (1)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或公共卫生、卫生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了解信息技术发展现状及相关技术在卫生与健康领域应用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开展大型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能力;

  (3)具有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研究项目、撰写调查研究报告的能力;

  (4)具有收集、分析国际国内有关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信息的能力;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6)具有北京市户口。

  5.信息标准管理岗

  (1)卫生管理、公共卫生或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

  6.系统开发及网络通讯系统建设与运维岗

  (1)计算机、通信工程及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较强的理解判断能力、问题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案编写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执行力高,遵守规范,严于律己;

  (4)学习能力强,善于思考,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

  (5)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较强的安全保密意识;

  (6)具有北京市户口。

  7.财务与会计岗

  (1)具有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2)能够熟练使用财务、办公软件处理会计业务;

  (3)熟知国家财经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对财务知识掌握较全面,能独立处理与核算相关的各项工作;

  (4)踏实认真,严谨细致,责任心、执行力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具有五年以上会计岗位从业经历及中级职称;

  (6)具有北京市户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28日

  2.报名方法

  以纸质形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jxxzxbgs@nhfpc.gov.cn,并在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由我中心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2.体检由我中心人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我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附件1.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2.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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