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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北京华图 | 2018-06-2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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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什么?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3、哪类考生可以报考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岗位?

  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4、哪类考生可以报考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

  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5、招考职位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相关规定

  招考职位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对大学生村官设置某些专门岗位的基础上,今年对本市大学生村官又加大了政策倾斜。公告中指出“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6、某些基层职位的优惠招录政策

  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7、某些基层职位新录用的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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