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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申论常见对策措施及适用情况分析

北京华图 | 2017-11-1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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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的北京公务员考试,笔试申论,对于专门的提出对策题的考察已经逐渐式微,但这并不代表“提出对策”这一能力的没落,恰恰相反,针对某种社会问题,站在政府角度,提出合理合情合法的措施建议,成为了公务员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能力要求。专门的提出对策题自然不必说,在其他题目里面,提出对策的能力一直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实际提出对策的时候,大部分情况可以通过材料中呈现出来的问题、分析的来的原因,或者其他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来推导对策,这种情况下,提出对策的难度降低很多。但是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不能直接推导对策的情况。比如材料中直接呈现出问题的表现,如材料中直接说明当下的问题包括“企业排污严重,造成环境恶化,引发居民不满”。在这种情况下,由表面问题直接推导对策是不现实的,总不能推导出“不能排污”的对策。这个时候,一个常见的方法是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再针对原因提出对策,但是有很多同学再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发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怎样才能确保自己是针对主要原因推出来的对策呢?或者,怎样保证自己所提出的对策才能最有效地解决该问题呢?这里北京华图老师提供一些常见的对策措施,及其适用情形,供大家参考。

  一、思想层面。具体的对策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舆论引导等方式。思想指导行为,思想观念层面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手段。但是其实际操作效果往往差强人意。因此,思想观念层面的对策,一般针对群众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往往不触及到违法层面,仅仅是现代性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主观能动性的缺失导致的一些问题,比如:乱插队,不敢、不愿维权,缺乏脱贫的主动性等。换言之,即一些“不太严重”,又无法“通过强制手段”来解决的问题。

  二、管理层面。具体的对策措施包括:监督、奖励、惩罚、检查、整治、投入等方式。管理层面的对策,主体一般为政府部门,对象一般为企业、公民(包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其针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比较严重,且有违法违规嫌疑的。比如:企业排污,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公民违反交通法规等现象。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其依据往往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管理层面的手段解决的问题,换言之就是“比较严重”,且有“现存法律依据”的问题。

  三、制度层面。具体的对策包括:出台、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体制、机制、体系等方式。制度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一旦建立,是要发挥长期作用的,因此不可轻易地适用改手段。但是针对一些“顽疾”,比如公益慈善行业乱象、畸形政绩观、青少年伤害事件频发等问题,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我们会发现,这些问题并不是不可以通过管理手段去解决,但是往往很难起到长效性的作用。换言之,制度措施是为了解决“长期存在的”,“范围较广的”,“难以根治”的一些问题。

  北京华图认为,作为准公职人员,针对社会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公务员考试的必备能力,无论在笔试还是面试中,都有着重要的体现,因此要作为重点能力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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