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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解题思路:“启示题”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北京华图 | 2016-11-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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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下面是关于2017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解题思路:“启示题”给我们带来的启示这一文章的具体分析。北京华图为你提供最新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信息、备考技巧、辅导课程等。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备考,仔细分析,在北京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题目特征

  启示类题目多以“启示”、“经验”、“教训”这样的字眼出现在题干中,当各位考生看到这些词,首先要能够识别出来,接下来继续讲解这一类题目的答题思路。

  二、答题思路

  首先以一个生活化的案例引入答题思路。例如:小明想做可乐鸡翅,得知单位里有个同事很会做这道菜,于是就去请教她。这位同事说,“以我的经验之谈,做好这道菜需要掌握好火候,你不知道,我在经历了很多次失败的教训才总结出来的,我之前都是用大火”。如果这时设题,问各位考生从学做可乐鸡翅这件事中获得了哪些经验,考生只需答:掌握好火候,即可;如果问考生你从中能吸取哪些教训,这时考生需要回答:不要用大火,或者应该掌握好火候。

  通过这个例题,考生应该可以发现,无论是启示、经验还是教训,本质上都需要考生答出怎么做、如何做,也可以简单理解为申论六要素中的对策要素。因此,启示类题目实际上就是寻找对策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答经验和教训时的答题语气是不同的,经验只需客观陈述对方的做法,教训则需要以“应该/要”等语气作答。而如果试题中问到“你能从中获得什么启示”,考生应该注意,启示一般是中性词,经验和教训都能获得启示,因此启示的作答应具有辩证性,当然,如果题目明确,启示就可能等同于经验或教训。例如2013年国考副省级有一道题目:我国有不少地区在保护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果你是某市负责地方文化保护工作的人员,请认真阅读“给定资料3”,概括从中可以获得哪些启示。此事通过审题可以发现,这一题中的启示即等同于经验

  三、题目辨析

  学习完启示类题目的答题思路后,可能有些考生记得之前华图教育讲解过一类题目,叫做提出对策题,两类题目有些类似之处,因此需要做出辨析。

  1.题目识别。启示类题目常见提问方式为:启示、经验、教训;提出对策类题目的常见提问方式为:请根据/针对给定资料X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答题方式上的区别。提出对策类题目需要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对策部分的作答,因此需要作答两个要素。而启示类题目不需要在答案中写出问题。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考生要将启示类的题目和提出对策题区别开来,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答出问题。另外,启示、经验和教训在表述上略有差别,希望广大考生在练习过程中多加体会,以取得较为满意的成绩,愿各位考生都能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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