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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招录公告

北京华图 | 2013-12-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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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眼于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工程”建设,建立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为推动龙江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选调一批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4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为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30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下载《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录选调生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准确、逐项填写(一式3份)。报考人员须选择并填写所报考地区(报考地区包括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绥化、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绥芬河、抚远),每人限报一个地区。《报名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报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后,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申请表》和本校《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邮寄至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zzbdpc@163.com)。报考人员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需要达到一定比例。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参与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201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北京市。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不分学历层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选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一定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重点测试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300分)=笔试成绩(200分)+面试成绩(100分)。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分别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以选调名额与入闱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定于12月底进行,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与相关市(地)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体检定于12月底进行(地点:北京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四)公示。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分别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公示7天。

  (五)录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并与选调人员分别签定就业协议书。2014年7月,拟选调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地点:哈尔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分配安置

  选调人员由相关市(地)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政策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档案由所接收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编制落在县(市、区)直机关,职务挂任县(市、区)所辖乡镇党委委员。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选调人员必须在乡镇挂职锻炼满2年(含试用期),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联 系 人:蒙繁浩

  联系电话:0451—53642835 1394605198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1号楼129室),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邮编:150001。

  附件:

  1、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录选调生报名申请表.doc

  2、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doc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8日

  北京大学

  请报名同学将《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在《汇总表》填入个人信息,于2013年11月30日将两份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pkuscc@126.com,邮件主题写为“黑龙江选调_姓名”。同时,请于12月1日之前将《报名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北大就业指导中心102办公室。

  清华大学

  1、请同学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和汇总表于11月28日下班前发送至thccjob@163.com主题:黑龙江省选调+院系+姓名

  2、纸质资料报名表一式3份,院系党委盖章,每人限报一个地区,于11月28日下班前送至就业中心二教一层临时办公室

  附:照片要求

  1、纸质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红、蓝、白底均可)二寸照片

  2、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10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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